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10-21 16:41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我区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2024年度实施定期注册的学校名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公布。
二、注册类型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
取得教师资格,纳入我区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中小学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除已在区外完成首次注册的教师)。
(二)定期注册
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最近受理期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个注册周期内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教育帮扶、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册受理期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往后按年度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1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地开展定期注册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段内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申请人请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
(一)个人网上申请(10月28日—11月8日)。学校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注册申请信息。教师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找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栏目,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可查询“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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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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