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10-09 14:48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临潭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现场确认
1.中小学(幼儿园)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5日8:30-10月31日17:00,非工作日除外。
2.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确认点为:临潭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①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②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④申请人为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各级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无犯罪证明记录(不能超过30日)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县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须现场出示。
(七)证书发放
临潭县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从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证书,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临潭县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认定机构(0941-3120580),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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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委托书》 |
临潭县教育局
原文标题:临潭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q3joUmaz5LhVUXuBJlw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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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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